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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报考等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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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16 19:39:33 作者: 来源: 访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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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学、休学 ( 复学 ) 、补办毕业证 据国家教委〈小学管理规程〉和鄂教普 [1996]41号、[1998]51号及鄂西州教字 [1991] 13号、鄂西州教普字 [1994]58号文件有关精神,转学、休学(复学)、补办毕业证的有关程序如下: 1、转学。 学生转学,只能在同级同类学校问进行。严禁通过转学留级、降级。未取得正式学籍和在籍生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凡转学者,按以下步骤进行:(1)由转出学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2)由转入学校在转学证明上签字盖章;(3)持转学证明、学籍档案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办理审批手续(小学转学由中心小学审批,重点高中转学及中学生转出市外还要到州局备案)。 2、休学。 学生患重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由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持乡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收据,经学校同意并开具正式休学证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批准后,准予休学(重点高中学生休学还要报州同意)。休学手续必须在患病学生提出申请一个月办齐。学生休学期为一年,任何学校不得接受正在休学期的学生旁听、借读。 学生休学期满,持学籍档案、休学证明到市教育局基教科办理复学手续,由原学校编入相应年级,禁止复学者降级就读。 3、补办毕业证。 因原证丢失、损毁、被盗,可申请补办毕业证。①本人书面申请;②学校核实后开具证明(写清姓名、性别、年龄、学号,何时人学、毕业、补办原因);③持本人申请、学校证明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查,属实则补办毕业证。高中毕业证由州教育局补办。 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1月3日至1月15日 ( 如有变化以当年文件为准 ) 。 2、报考对象及条件: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③身体健康。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①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②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③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④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⑤在过去的高考中因舞弊问题被处罚今年不能报考者。 4、报名具体办法: ①考生均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②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市招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 ③往届生及其他人员一律凭高中毕业证( 或相应学历 ) 、身份证、户口簿 ( 或户籍证明 ) 到 市招办报名。 各中学无权接收往届生高考报名 ; ④中职生持在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到市招办 报名 ; ⑤所有考生均可同时兼报艺术、体育 ( 如有变化以当年文件为准 ); ⑥考生报名流程为:资格审查→填涂机读 报名卡和报名表→计算机和手工录入考生报名 信息→电子照相→打印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 核对签名确认。 三、成人高考考生报名程序 从 2004 年开始 , 湖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即先由考生在网上输 入本人基本信息并填报志愿信息,然后再到报名点(市招办)确认,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 照相、指纹采集及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等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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