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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管理办事程序
发布时间:2006-12-16 19:39:16 作者: 来源: 访问:次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解决程序
1、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
2、村民委员会调解解决 ;
3、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 ;
4、申请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承包土地流转程序
1、流转双方协商。
2、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3、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
(2) 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
(3) 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
(4) 流转土地的用途 ;
(5) 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6) 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
(7) 违约责任。
4、变更登记。
5、上报备案
6、建立土地流转台账。
三、审计程序
1、确定被审计单位 ;
2、编制审计方案 ;
3、下达审计通知书 ;
4、进入审计实质阶段 ;
5、审计报告 ;
6、审计意见书 ;
7、下达审计决定 ;
8、审计回访复查。
四、政策咨询
涉及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等方面的政策咨询,可到乡镇、办经管站进行询问,也可直接到宣恩县农村经济管理局进行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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