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户口迁移、辞职、辞退等原因与原村(居)委会或单位脱离户籍、劳动(人事、工资)关系,需将计划生育交接到户籍地管理的育龄妇女,请您持本人身份证、原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交接通知书和育龄妇女基础信息表等有关资料,到现户籍地村(居)委会或单位办理接收手续,并将加盖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和镇(街道、区)计生办公章的计划生育交接回执,交回原计划生育管理村(居)委会或单位。